把包商當提款機!要求買單修機車、堂姊家裝潢 鐵工局貪官被撤職
公懲會判余竹倫撤職停用3年。(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現更名鐵道局)南工處第六工程段副工程司余竹倫,督導地化化工程時,竟利用職務之便刁難廠商,藉以索賄46萬餘元,連修機車、堂姊家裝潢都要廠商付費,高雄高分院依貪污罪判他9年徒刑,公懲會日前再依公懲法判解職並停止任用公務員3年。
「青海路段及九如路段臺鐵鐵路地下化工程」2009年間由泛亞工程公司決標,金額高達48億8000萬元,動工後,黃姓工地主任拿到100萬元零用金,以便臨時支出,沒想到竟被余竹倫盯上。
判決指出,施工期間,余竹倫直言「如果要給你挑毛病的話,甚至直接拆掉重做,你們都對我沒辦法」、「我一定他媽好好款待你們」,以明示、暗示、辱罵、要脅等手段索賄,黃男為求如期完工,每次交付賄款2萬元。
食髓知味的余男屢次索討現金,還要求黃男幫忙購買手機、家電、飲水機,支付修機車、堂姊家裝潢、飲宴等費用,時逢初驗期間,黃男擔心驗收遭到刁難,不敢拒絕,無奈配合,未料到後來余男飲宴直接「訂桌數」,要黃男處理,若不從,工程就會被嗆聲「拆掉重做」,直到檢廉接獲檢舉,全案才爆發。
高雄高分院指出,余竹倫是國家重要建設的主辦督導人員,負有重責大任,卻趁督工權力向廠商索賄,貪得無厭,依職務上作為收受不正利益罪、收受賄賂罪判刑9年、褫奪公權6年,上訴最高法院中;此外,公懲會認定余竹倫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情節重大,嚴重損及政府形象,評議後判撤職停用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