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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D真實上演? 水電工硬上友人前妻

苗栗地方法院認水電工莊男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8個月。(示意資料照)

苗栗地方法院認水電工莊男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8個月。(示意資料照)

2020/05/29 20:51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從事水電工的莊姓男子,藉故拜訪友人前妻「阿美」(化名),見僅有阿美及其幼女在家,竟不顧阿美推擋、拒絕,阻止阿美掙逃,進而強暴得逞。阿美趁莊男洗澡空檔,帶著女兒驚惶逃出報警處理;苗栗地方法院認莊男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8個月。

判決指出,莊男為阿美前夫的友人,去年6月間某日凌晨3點許,藉故前往苗栗縣阿美住處探訪,找阿美聊天;2人聊到當天清晨6點多,莊男竟不顧阿美推擋及拒絕,撲向阿美。

儘管阿美一度掙脫躲入浴室,企圖將門反鎖自救,但遭莊男阻攔,性侵得逞。阿美後來趁莊男洗澡時,帶女兒逃出,報警處理。

法官依據阿美就醫的驗傷報告,及阿美和幼女的證述,且莊男也坦承犯行,與阿美進行和解,認莊男犯強制性交罪事證明確。

法官審酌莊男為逞性慾之滿足,以強暴方式對阿美為強制性交犯行,侵害其性自主決定權,影響其身心健康,並對社會治安已生危害,實不可取,兼衡莊男於偵查中與阿美以15萬元達成調解,惟迄未依約履行,及莊男自陳職水電、尚有雙親及幼子需照顧扶養等,處3年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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