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公務員兼職禁忌多 當社區管理委員也不行

石明謹今天受訪回應。(記者王冠仁翻攝) 

石明謹今天受訪回應。(記者王冠仁翻攝) 

2020/05/21 23:0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北市交警石明謹2010年起開始上電視當球評,雖屢遭檢舉,但交通大隊始終認定查無違法兼職,直到今年再度被檢舉,才移請公懲會懲戒。一名曾任公懲會委員的法官指出,公務員的兼職禁忌非常多,只要未報備核准,全部屬於違法,依照實務見解,一般可處記過,並視情節追加罰款。

銓敘部對違法兼職的態樣多所函釋,最離奇的是,連擔任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都屬於兼職,應報請機關首長簽核,公務員宜特別注意。

該名法官指出,石明謹2010年及2015年任職大安、萬華分隊期間,各被調查過一次,惟報告結論是「查無違法兼職」,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石明謹上電視評論足球前,有依規定向所屬機關報備並獲准,第二種可能是調查嚴謹度不足,未先函詢銓敘部意見。

他解釋,公務員任何的兼職都應向首長報備,否則就是違法,而機關接獲檢舉,應先向「公務員服務法」的主管機關銓敘部詢問,再判定此種兼職是否屬於違法態樣,切勿自行解讀,以免發生疏失,遭到糾正。

他建議,檢舉人可同時向機關與監察院檢舉,監委若懷疑有違失,亦可立案調查,不限於簡任10職等以上的公務員。

一般來說,公務員最常被發現的兼職,屬於「法定」的違法,也就在銓敘部「公務員兼職查核平台」上查得到的職位,如:擔任公司董監事、監察人、負責人等,這類案件多半單純,有的公務員甚至不知道自己被父母親掛名,常以申誡結案。

而根據銓敘部去年11月25日函釋,只要「經常」、「反覆」實施同一業務,即屬兼職。從過往案例來看,前台大醫師孔祥琪當部落客並獲取紅利分潤,就被記過一次,石明謹是明知且持續、長期領取報酬,除了面臨記過,公懲會若認為兼職所得過高,還可能併為罰款。

至於台大校長管中閔兼職替雜誌寫評論,一年獲取65萬元報酬,卻只被記申誡,則是因為他的違法時點在於擔任政務委員期間,屬於特任官,且適用舊法,只能判撤職或申誡,無記過選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