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狼醫加重麻藥性侵女移工 妻裝密錄器意外錄到惡行舉報
一審依乘機性交罪重判醫師林勤人(騎機車者)5年,高等法院審酌林已賠償200萬元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她同意不再追究,今改判3年10月,可上訴。(資料照,記者李容萍翻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桃園市中壢區「林勤人婦產科診所」60歲醫師林勤人,被控前年為印尼籍女移工進行墮胎手術時,加重麻醉劑用量,將她迷昏後在手術台性侵得逞,林妻因懷疑丈夫和女病人有染,為抓小三在診間架設針孔密錄器影機卻錄到丈夫惡行,大義滅親報警,在診所工作的女兒也指證林男有加重麻藥行為,一審依乘機性交罪重判林5年,高等法院審酌林已賠償200萬元並和被害人達成和解,她同意不再追究,今改判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4月間,30歲的印尼籍女移工前往林勤人婦產科診所,進行引產手術,林勤人為她施打麻醉劑,等麻醉劑發生效用、女移工喪失意識後,林勤人就褪去女移工的褲子,性侵得逞。
不料,林勤人的妻子先前懷疑林勤人對她不忠,暗地在手術室內裝了針孔密錄器,竟意外發現林勤人的變態狼醫行為,決定大義滅親報警,才讓整起事件曝光。桃園地檢署偵查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林勤人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勘驗林妻架設的針孔密錄器,認定林勤人性侵犯行明確,且在診所工作的林男女兒也證稱,林男對女移工麻醉的劑量也平時多,合議庭認定林男犯行明確。
桃園地院認為,林男為印尼籍女移工進行引產手術,利用女移工因麻醉劑而陷入無意識狀態,性侵得逞,但女移工會陷入無意識狀態,起因於林勤人為她施打麻醉劑,而女移工前往診所的目的,就是為了進行流產手術。因林勤人施打麻醉劑,是為了進行手術,難以據此認定他有加重強制性交的犯意,因此變更起訴法條為乘機性交罪。
由於林勤人與女移工達成和解,桃園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5年徒刑;林認為過重,檢方則認定判決過輕,均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認為,林勤人已賠償200萬元,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取得原諒,同意不再追究林男犯行,今改判林3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林今未出庭聆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