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非請勿入﹗女找男友變侵入住宅判刑罕見

鐵捲門。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鐵捲門。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0/05/16 08: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屏東黃姓女子到郭姓男友租處找人未果,與他同分租的室友王女,下樓開鐵門要請她離開,黃女即彎腰衝入,結果被高雄高分院判處徒刑2月確定,得易科罰金,理由是她無故侵入住宅。

值得一提,此案經屏東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王女不服提起再議,仍被高雄高分檢駁回,但她仍不死心,聲請交付法院審理,結果1、2審均判決黃女有罪,翻案成功,相當罕見。

判決書指出,2016年12月10日凌晨1時許,黃女前往屏東縣恆春鎮郭姓男友租處找人,與郭男分租的室友王女說他不在,但黃女不願離開,仍在屋門前叫囂,王女因此下樓開車庫鐵捲門請她離開,此時黃女未經王女同意,隨即彎腰進入車庫,觸犯無故侵入住宅罪。

黃女應訊辯稱,王女在電話中說要下樓講清楚,才會開鐵捲門,如果王女沒有要讓她進去,就不會下來開門,否認犯行。

王女出庭則說,怕黃女吵到鄰居,有請3樓房客林女一起下去請她離開,門打開約自己的大腿高度,她就彎腰衝進來,手放在背後,好像有拿東西,並喝醉酒邊笑邊叫邊罵,覺得她要打人,就趕快拿旁邊的折疊椅把她壓制在牆邊,警方接獲林女通報抵達,才知道她手上拿著拔釘器。

王女強調,先前已發生過兩次,請黃女走就算了,但這次她堅持不走,當時開門只是想請她回去,沒有要讓她進來的意思。

2審合議庭法官指出,案發當時已深夜,王女又與黃女不熟,若黃女經對方同意入內,大可待鐵捲門完全開啟後進去,不會只等鐵門開到一點點高度,即彎腰衝入,認定構成無故侵入住宅,並維持原審判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