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傅崐萁「帶職入監、薪水照領」 司改團體看不下去

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爆傅崐萁帶職入監、薪水照領。(記者吳政峰翻攝自臉書)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立法委員傅崐萁1999年被檢調查出炒作凱聚、華隆等4檔股票,一審依違反證交法判刑6年,未料本案竟審了21年,直到14日才改判2年10月確定,不只引發眾議,連法官組成的司改團體「法官翻轉司法群策會」都直指判決竟未宣告褫奪公權,傅崐萁將可「帶職入監、薪水照領」。
法轉司大酸判決「真是世界奇蹟!」
法轉司酸「這可真是世界奇蹟!」質疑刑法第37條明明規定「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褫奪公權」,難道不能用嗎?
法轉司更拿出過往案例比較,表示2012年間,時任雲林縣議員的林朝寶,罵女警白目並推其臉頰,被依妨害公務罪判刑1年、緩刑3年,同時被宣告褫奪公權3年,喪失議員資格;對照傅崐萁的炒股案,合議庭未宣告褫奪公權,讓他可以帶職入監「台灣司法的判斷標準,真令人驚嘆!」
刑期超過1年 合議庭竟未宣告褫奪公權
事實上,法轉司早在今年初就揭露本案,強調傅崐萁的官司竟然可以因為最高法院一再撤銷發回,纏訟超過20年,如今,傅崐萁又可以帶職入監服刑,享盡了種種司法「優惠待遇」,難道真的是平時有燒香拜佛,一路上碰到「好法官」嗎?
法轉司質疑,當事人打官司真的要燒香拜佛嗎?民意代表被判刑怎麼拿捏褫奪公權這檔事?透露出連法官對判決結果感到非常詫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