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喬不攏 運將互毆還罵三字經雙雙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王、鍾姓司機涉犯傷害等罪,將二人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王姓、鍾姓男子同為某客運公司基隆八堵站公車司機,去年3月14日晚間22時許,因為車輛停放問題發生嚴重口角。王男還持安全帽毆打鍾姓同事多下,鍾也出手反擊,雙方多處受傷。鍾男甚至對著王男大罵三字經,事後雙方均提出傷害告訴。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王、鍾姓司機涉犯傷害等罪,將二人起訴。
王姓司機在偵訊時向檢察官承認,有毆打鍾姓同事,並與他發生拉扯,但期間也被鍾男辱罵三字經。鍾男則在偵訊時否認有傷人行為,更沒有罵人,倒是自己被王男毆打,導致臉部、右眼多處擦、挫傷。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雙方互毆受傷,均以傷害罪起訴;另鍾男辱罵三字經部分,則依公然侮辱罪將他起訴,請法官分論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