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患思覺失調症襲女鄰胸、露鳥 判刑13個月刑後接受監護
男子患思覺失調症襲女鄰胸、露鳥,判刑13個月刑後接受監護。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沈姓男子罹患思覺失調症,前年涉嫌對女鄰居露鳥,隔天還被控衝入另一女鄰的車庫,涉嫌襲胸,沈男辯稱不知出什麼事,高雄地院認定他確實發病,但能辨識自己行為違法,分別依公然猥褻罪判處3月、強制猥褻罪判10月,法官令其服完2罪後,應監護1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沈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並領有身障手冊,案發前已失業5年,前年12月間的夜晚,沈男返家在鳳山區路口時,見女鄰正要騎機車外出,他竟脫下褲子,露著下體往前向被害人靠近,女鄰見他露鳥企圖不明,嚇得奔逃向父親呼救大叫「爸爸,他露鳥」,女鄰父親見狀特安全帽追打沈才制止。
隔日沈男經過鄰居的車庫前,見女鄰剛好牽機車從自家車走出,被告喃喃自語走進女鄰車庫,被喝阻時還罵被害人,嗆「報警啊」,冷不防出手用力抓女鄰下體、胸部,還企圖扯開她的風衣,她掙扎時跌倒在地致多處受傷,幸被2名路人發現及時伸援、制止, 被害人的脖子、右手、乳房遭抓傷,右手指甲流血等傷勢,沈男被告起訴。
沈辯稱自己患精神疾病,堅稱只是經過女鄰家外,就被對方報警指控,至於隔天又被控襲胸強制猥褻,被告表示自己生病了,不知道當天發生什麼事,而且醒來時人在醫院,反指遭被害人的家人誣陷,經醫院對他精神狀況鑑定,認定罹患思覺失調症,屬於中度精神障礙。
不過,法官審酌被告並無前科,加上精神專科鑑定結果,認為沈男具有基本理解及社會判斷能力,只是自制能力較低,符合減刑。
法官根據專業醫師評估,認為被告獨居未能主動尋求治療或輔導,也未見其家屬督促,無從使其中度精神障礙,以及控制能力顯著降低的情形,能夠獲得良好醫療照顧或輔導,恐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裁定服刑或易科罰金後,必須各監護1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