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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色翁硬上菲庸強辯「幫她發洩」判賠120萬元

橋頭地院。(記者蔡清華攝)

橋頭地院。(記者蔡清華攝)

2020/04/27 15:00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80歲鄭姓老翁,妻子長年臥床申請一名年輕菲籍看護照顧,鄭翁被控4度性侵、強制猥褻菲傭,部份過程被手機錄下,鄭翁到案則辯稱,「我是基於同情來幫她發洩她的性需求」,橋頭地院審理勘驗手機影片,被害人抗拒、驚恐表情動作明顯,一審被依強制猥褻、性交罪重判8年徒刑,民事還得賠償120萬元慰撫金。

判決指出,前年1月19日鄭翁透過其子聘僱菲律賓籍女子至家中擔任幫傭及照顧其妻,但從前年2月過年期間,藉單獨給紅包之際,抱住菲傭撫摸其胸部,被手拍落才停止其行。

鄭翁因經常對菲傭毛手毛腳,她為求自保,在房間安置手機偷錄,前年5月18日16時許,鄭翁趁家中無人,妻子睡覺之際,強行抱住菲籍女看護親吻並將她撲倒於床上性侵得逞,被害人當日即報警求援,並提供歷次攝錄影片以及沾有體液之衛生紙,供警方調查。

法院審理時鄭不斷辯稱:「我把她當女兒看待,每晚睡前會跟她親親、抱抱」、「我知道年輕人會有需要,我是基於同情來幫她發洩她的性需求」「會說MONEY、MONEY要錢」。甚至反控對方有目的藉機敲詐,表示自己沒有性的需要,會發生這樣都是軟心同情她」「難怪以前的人說救蟲不要救人」。

法官經勘驗影片,認定其所言「盡顯其心態可議,品行甚差」,「被告於審理期間使原告倍感羞辱而泣訴連連…」一審4罪併罰重判他8年徒刑。原告另提250萬民事求償,判賠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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