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頭悶死病妻欲共赴黃泉 2名兒子求情 男輕判8年
示意圖。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65歲的蔣姓男子因照料臥病在床的妻子感到身心俱疲,又與妻子的姊姊發生爭執,加上自己也有疾病,決定與妻子共赴黃泉,3年多前持枕頭悶死妻子後再自殺,妻手因此死亡,蔣則被救回,高等法院審酌2個兒子替蔣求情等因素,今殺人罪減刑輕判他為8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蔣男與妻子都患有疾病,不良於行,蔣妻更長期臥病在床,2人雖有2名兒子,但主要照顧重責,還是落在蔣男肩上。
2016年12月,蔣男因不滿妻子亂丟尿布,向妻子的姐姐抱怨:「我不想再照顧她了,今晚就要給她死」,嚇得妻子的姐姐趕緊通知侄子。
蔣男兒子獲知後馬上致電關心,蔣男雖回以:「只是氣話」但他心裡真的下了與妻子共赴黃泉的念頭,留下遺書稱:「帶走你母親,免得你和弟弟以後的日子過得不如意」,隨即下藥迷昏妻子,再拿枕頭悶死她,並服藥自殺。
蔣男兒子返家後,發現父親失去意識,媽媽則無呼吸心跳,連忙送醫搶救,最後只救回父親。
蔣男原本坦承犯行,偵、審時改口說,因為發現妻子猝死而決定共赴黃泉,否認殺妻,新北地院仍認定是蔣男殺死妻子,觸犯殺人罪。
合議庭認為,蔣男雖是主要照顧者,但仍有2名兒子可以幫忙照顧,並非毫無支援系統,卻僅因與妻子的姐姐吵架、並對照顧感到厭煩,即驟下殺手,確屬不該,但考量他本身也有疾病,案發前已有厭世之心,案發後服藥自殺未遂,2名兒子亦不想讓父親坐牢等因素,判蔣11年。全案上訴後,高院認為一審判刑仍嫌太重,今改判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