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服務區違停警方開單他拒給資料 還竟開車推撞員警
法官近日依法判處王男拘役15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記者蔡政珉攝)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王姓男子前年4月份於苗栗縣福爾摩沙高速公路西湖服務區違規停車,警方獲報後前往處理,正要製單告發要求王男出示證件並提供個人年籍資料時,王男竟發動車輛,以車頭持續推撞員警妨害員警執行公務,因此觸犯妨害公務執行罪,法官近日依法判處拘役15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天。
證人指出,事發當時,王男車輛違規停放在服務區南站正門口黃線處,之後人就下車離開。後來警方巡邏車進入服務區驅離違停車,之後王男回到車前,與警方談話。
但警方要求王男提供年籍資料以俾開單,豈料王男拒絕提供,持續緩速向前移動以車頭撞擊警員身體,並拿手機拍攝處理員警,處理員警因此要上銬逮捕王男,王男卻與處理員警互相拉扯,但仍被壓制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