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獲自由! 林益世15︰40假釋出監
2020/04/16 16:0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罪,高等法院各判刑12年、2年,合併應執行判刑13年,其中,被控違背職務收賄6300萬元的部份,已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中,財產產來源不明罪已被判刑定讞。高院今裁定林益世無羈押必要,裁定他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林益世於下午3點40分獲釋,結束1年7個月的監獄生活。
林益世於2018年9月入監服刑,去年9月申請獲准移監八德外役監,今年4月初獲得假釋,他仍在審理中的案件,檢方雖認仍有羈押必要,但林益世保證絕不會逃亡、一定準時出庭,且希望返家盡孝道、照顧70多歲母親,高院今裁定林益世無羈押必要,裁定他交保但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隨即開出假釋保護管束裁定,八德外役監近中午時已收到並著手辦理假釋作業,林益世於下午3點40分獲釋,結束1年7個月的監獄生活。
林益世步出外役監大門時,與其他獄友一同離開,他頭戴鴨舌帽及口罩,幾乎看不到臉部,不發一語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