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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通緝犯劫走偵防車 稱「怕不能交保才落跑」

劉嫌約在今晚6點落網,供稱「怕不能交保才落跑」,全案將依妨礙公務及脫逃罪送辦。(記者王峻祺翻攝)

劉嫌約在今晚6點落網,供稱「怕不能交保才落跑」,全案將依妨礙公務及脫逃罪送辦。(記者王峻祺翻攝)

2020/04/07 19:42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港務警察今天(7日)凌晨在市區搜捕39歲劉姓毒品通緝犯,2名刑警到場壓制後,請求另2名員警支援,未料其中3人將劉嫌押送進偵防車後座時,車輛未熄火,瘦小的劉嫌趁隙戴著手銬迅速撲向前座,將車開走,劫車過程不到1分鐘,1小時後車雖被警方追回,但劉嫌已逃逸無蹤。劉嫌約在晚間6點落網,供稱「怕不能交保才落跑」,全案將依妨礙公務及脫逃罪送辦。

花蓮39歲劉姓毒品通緝犯,凌晨疑在東興路某大樓前進行毒品交易,港務警察2名偵查佐深夜獲報到場埋伏,見狀上前搜捕,同時通報另2名刑警駕駛偵防車支援,隨後3人將劉嫌上銬押送,未料嫌犯竟趁警方不注意時,從後座撲向前座將車開走。

依監視器畫面,駕駛偵防車前來支援的2名警力,在現場2名員警逮捕劉嫌後下車,其中1人上前協助搜身上銬,另1人到一旁回報;隨後3人將劉嫌押送上車,1名員警此時離開偵防車,交由2人處理,其中1人走到駕駛車門旁準備上車,另1人則自車輛右側走到左側,未料就在員警移動途中,劉嫌趁機將車開走。

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劉全原說,逮捕通緝嫌犯程序為搜身後加銬,原則上因吸毒非重大刑案,手銬是銬在前方。現場先有2名偵查佐埋伏,壓制嫌犯後,才由另2人支援,偵防車是自後方2名刑警開來,沒想到會被嫌犯劫走,留下4名刑警在現場。

警方說,經擴大搜尋,初判劉嫌恐找朋友接應,凌晨至吉安鄉北昌一街查訪,約1點多在附近巷口找到車輛,車況完好但嫌犯已逃逸,後來調閱路口監視器,並請花蓮警分局協同進行地毯式搜索,約在今晚6點於花蓮市林園一街將劉嫌緝捕歸案,全案依妨礙公務與脫逃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

警方上前逮捕劉嫌時,並未搜出毒品等不法物品,僅查扣手機1支,由於駕駛下車時未將車輛熄火,才讓嫌犯有機可趁將車開走。對此,警方坦承執勤過程大意,才會發生偵防車遭竊,將開專案會議檢討調查,研議相關懲處。

資深刑警說,逮捕押解人犯,每名人犯至少要有2名警力解送,1警負責開車,人犯坐後座,並加銬車內手銬架環等固定物,第2名警力則依配槍裝配位置,反方向與人犯同坐,並上車門兒童鎖防止逃脫;此案車輛未熄火,員警還同時下車明顯有疏失,資深警察也通常會把人犯雙手由背部上銬,因銬前方還有活動空間,容易掙逃。

相關新聞連結:
花蓮港警追捕通緝犯 偵防車反遭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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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劉嫌開走的偵防車。(記者王峻祺翻攝)

遭劉嫌開走的偵防車。(記者王峻祺翻攝)

警方壓制劉嫌,後方偵防車待命押送。(記者王峻祺翻攝)

警方壓制劉嫌,後方偵防車待命押送。(記者王峻祺翻攝)

偵防車遭劉嫌開走,警察愣在一旁。(記者王峻祺翻攝)

偵防車遭劉嫌開走,警察愣在一旁。(記者王峻祺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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