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十大傑出青年難忘吃考丙 辭檢察官繼續提再審

時任北檢檢察官的蘇振文(左)曾當面向當時時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吐苦水,他笑說:「要在台北買一間房子,我可能就要改當律師賺錢。」(資料照)

時任北檢檢察官的蘇振文(左)曾當面向當時時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吐苦水,他笑說:「要在台北買一間房子,我可能就要改當律師賺錢。」(資料照)

2020/04/04 23:4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曾當選十大傑出青年的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蘇振文,2014年因關切雲林北港分局調查其父親的幽靈人口案,脫口而出「我是台北地檢署蘇檢察官」,被北檢認定干擾辦案、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記警告處分,當年職務評定「未達良好(考績丙)」,他屢提行政訴訟均遭駁,即便已於2017年離職,他仍續提再審挽救名譽,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本案事實與適用法規並無錯誤,予以駁回。

2014年間,雲林地檢署偵辦選舉幽靈人口案,指揮北港分局將蘇振文父親帶回警局詢問,蘇振文聞訊致電警方,「我是台北地檢署蘇檢察官,為什麼約談我的父母?為什麼搜索我家?」還到警局查看筆錄、與分局長討論案情、質疑辦案瑕疵,甚至自行開車送父親到雲檢複訊。

基層員警不滿,隔年2月向外界爆料,批評蘇振文耍官威,高檢署親上火線調查,報告認定他亮名號不妥,違反倫理規範,考量他並非偵辦自己的案件,不構成評鑑要件,因而轉請北檢對他發動職務監督。

北檢認他干擾辦案,確實違規,2015年處分警告,同年的職務評定因此落到未達良好,也就是考績丙等,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均敗訴。2017年間,他趁著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視察北檢時,突然提出辭呈,並以工作辛苦與收入不成正比為由,婉拒慰留。

即便已請辭,蘇振文仍對吃考丙耿耿於懷,去年向最高行聲請再審,主張他雖然受到警告處分,但依照規定是「得」評定為未達良好,而非「應」;此外,北檢以「行為不檢」記警告,但該4字屬不確定法律概念,評定人如何評擬學識能力、品德操守、敬業精神、辦案品質?且整個評定程序混亂,適用法律有誤,若判決結果是這樣,未來檢察官在面對警察違法濫權時,恐怯於挺身護法。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蘇振文的主張均不符合再審事由,原判決適用法規也沒有錯誤,評議後駁回再審之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