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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洗澡發現遭偷拍 清大女學生尖叫嚇跑色狼

清大女學生宿舍洗澡,竟遭工人潛入偷拍!(記者蔡彰盛攝)

清大女學生宿舍洗澡,竟遭工人潛入偷拍!(記者蔡彰盛攝)

2020/04/04 17:0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江姓男子去年10月因廠商承包國立清華大學的工程,而進入校園工作,竟潛入女生宿舍偷拍女大生洗澡,被害人嚇得花容失色、驚聲尖叫,江男落荒而逃,然因事後未在手機內發現女大生出浴照,且妨害秘密不處罰未遂犯,新竹檢方最後只能不起訴結案。

女大生指控,去年10月24日上午10點多,50歲的江姓男子在清華大學崇善樓浴室隔間外,見她在浴室隔間內洗澡,竟將其手機放置在隔間門板下方空隙,自外往內拍攝她洗澡鏡頭。

經女大生發覺有異,萬萬沒想到竟有男子闖進女生宿舍,而且是浴室裡面!當場驚聲尖叫,江男嚇得落荒而逃,警方趕到現場,調閱監視錄影後,發現是承包校內工程的江姓男子涉嫌重大,當天下午1點扣得江男手機,全案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江男坦承攜帶手機進入浴室內欲偷拍女大生洗澡,卻辯稱沒有拍到,因為他還沒將相機程式打開,就被女大生發現、尖叫,他反而被嚇到,就趕緊離開。

檢方根據被害女大生指控,以及廁所外走道監視器內容,得知江男案發時確實攜帶手機進入女生宿舍浴室隔間外,而被害人當時正在隔間內洗澡,有拍到江男逃離畫面,經警方查扣其手機,送請數位鑑識還原結果,江男手機於案發當日僅有2張照片,並未發現女大生洗澡或其身體隱私部位相關畫面檔案。

因此,江男雖確有著手偷拍被害人洗澡之舉,惟屬未遂,而刑法偷拍罪嫌並未處罰未遂,無法構成妨害秘密罪,檢方僅能不起訴結案。然而江男所涉行為,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但那屬於行政罰鍰責任,被害人若欲追究,可循此管道另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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