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玩真心話大冒險變3P 國中女竟怨狼男啪後不理

台中地院認為蔡男沒有強制性交,但仍觸犯刑法的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考量他賠償40萬元和解,輕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緩刑2年。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地院認為蔡男沒有強制性交,但仍觸犯刑法的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考量他賠償40萬元和解,輕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緩刑2年。示意圖。(資料照)

2020/04/03 20:0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案發時年僅12歲、就讀國中的女學生小芳(化名),前年與16歲少年阿強,到18歲蔡姓男子住處,3人玩「真心話大冒險」,小芳被蔡男拉上床發生性關係,阿強在旁催促「換我了」,賴男換手給阿強,事後小芳疑似愛上蔡男,多次聯繫,蔡男不太理會,她抱怨「心碎了,還不來找我」,卻又告訴男友,她被阿強與蔡男強姦、3P,台中地院認為蔡男沒有強制性交,但仍觸犯刑法的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考量他賠償40萬元和解,輕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緩刑2年,免除入獄之災。

判決書指出,小芳年幼時曾跟哥哥到蔡男住處玩,雙方認識超過5年,少年阿強前年10月16日凌晨約小芳到蔡男住處,玩「真心話大冒險」遊戲,玩到凌晨4點左右,阿強試著摟住小芳的腰,小芳拒絕,「手走開喔」,阿強隨即停止。小芳挪位置坐到蔡男床上,卻被蔡男拉上床發生關係,阿強在旁不斷催促「換我了沒?」蔡男只好停下來,換阿強與小芳發生性關係;阿強目前由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

小芳先後與2人發生關係,卻很喜歡蔡男,隔天下午到11月初,長達半月多次以借錢、騎車接送她等理由,傳訊息聯繫蔡男,蔡男沒有積極回應,她還傳訊息抱怨,「我站在你面前那麼久,都不理我,心碎了,還不來找我,我去找你」,另一方面,她在事發後一週,傳訊息告訴男朋友,她被蔡男與阿強強姦、3P,男友輾轉告訴小芳父親,提出強制性交罪告訴。

法院審理時,蔡男辯稱小芳並未拒絕,他也不知道小芳未滿14歲,小芳則說,「我有說不要,也有推他們,他們還是不管我,繼續脫我的衣服,後來因為我想說逃不掉,才沒有反抗動作」。

法官認為,小芳與蔡男熟識,蔡男不可能不知小芳年僅12歲,另外,小芳事後繼續跟蔡男、阿強聯絡,還傳「都不理我,心碎了,還不來找我」訊息給蔡男,顯示蔡男並未使用強制、強暴手段,但仍觸犯刑法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可判處3年至10年徒刑,但考量蔡男已賠償40萬元和解,僅輕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