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真心話大冒險變3P 國中女竟怨狼男啪後不理
台中地院認為蔡男沒有強制性交,但仍觸犯刑法的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考量他賠償40萬元和解,輕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緩刑2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案發時年僅12歲、就讀國中的女學生小芳(化名),前年與16歲少年阿強,到18歲蔡姓男子住處,3人玩「真心話大冒險」,小芳被蔡男拉上床發生性關係,阿強在旁催促「換我了」,賴男換手給阿強,事後小芳疑似愛上蔡男,多次聯繫,蔡男不太理會,她抱怨「心碎了,還不來找我」,卻又告訴男友,她被阿強與蔡男強姦、3P,台中地院認為蔡男沒有強制性交,但仍觸犯刑法的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考量他賠償40萬元和解,輕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緩刑2年,免除入獄之災。
判決書指出,小芳年幼時曾跟哥哥到蔡男住處玩,雙方認識超過5年,少年阿強前年10月16日凌晨約小芳到蔡男住處,玩「真心話大冒險」遊戲,玩到凌晨4點左右,阿強試著摟住小芳的腰,小芳拒絕,「手走開喔」,阿強隨即停止。小芳挪位置坐到蔡男床上,卻被蔡男拉上床發生關係,阿強在旁不斷催促「換我了沒?」蔡男只好停下來,換阿強與小芳發生性關係;阿強目前由少年法庭裁定保護管束。
小芳先後與2人發生關係,卻很喜歡蔡男,隔天下午到11月初,長達半月多次以借錢、騎車接送她等理由,傳訊息聯繫蔡男,蔡男沒有積極回應,她還傳訊息抱怨,「我站在你面前那麼久,都不理我,心碎了,還不來找我,我去找你」,另一方面,她在事發後一週,傳訊息告訴男朋友,她被蔡男與阿強強姦、3P,男友輾轉告訴小芳父親,提出強制性交罪告訴。
法院審理時,蔡男辯稱小芳並未拒絕,他也不知道小芳未滿14歲,小芳則說,「我有說不要,也有推他們,他們還是不管我,繼續脫我的衣服,後來因為我想說逃不掉,才沒有反抗動作」。
法官認為,小芳與蔡男熟識,蔡男不可能不知小芳年僅12歲,另外,小芳事後繼續跟蔡男、阿強聯絡,還傳「都不理我,心碎了,還不來找我」訊息給蔡男,顯示蔡男並未使用強制、強暴手段,但仍觸犯刑法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可判處3年至10年徒刑,但考量蔡男已賠償40萬元和解,僅輕判徒刑1年10月,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