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國民黨中市議員黃仁夫妻涉A助理費被約談 各以30萬、20萬交保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黃仁涉嫌觸犯貪污案,裁定30萬元交保。(資料照)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黃仁涉嫌觸犯貪污案,裁定30萬元交保。(資料照)

2020/04/01 16:27

首次上稿16:08
更新時間16:27(新增黃仁回應)

〔記者張瑞楨、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平地原住民(第十五選區)的國民黨籍市議員黃仁與妻子王春梅,涉嫌A走助理費,台中地檢署昨天(3月31日)搜索住處等4個地點,約談黃仁夫妻與涉案人共13人,以及證人2人,偵訊至今天(4月1日)上午,裁定黃仁、王春梅各30萬、2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人與證人請回,中檢指出,黃仁夫妻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機會詐欺取財罪,時間共兩階段,分別是2010年至2014年,以及2018年至今,金額仍須進一步釐清。

黃仁交保後受訪強調,助理費全部給助理,他絕對沒有侵占或挪用,只是有的助理因債務問題,不能提報為公費助理,因此改為提報其女兒,女兒也一起服務選民。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說,檢方是在昨天持法院核准的搜索票,搜索4個地點,沒有去台中市議會,但有請中市議會提供資料,承辦檢察官並傳喚黃仁、王春梅夫妻等涉案人共13人,還有兩名證人,至今天上午偵訊結束,裁定黃仁、王春梅各30萬元、20萬元交保。

他指出,黃仁夫妻涉嫌觸犯的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欺取財罪,觸法時間則是民國99年至103年(2010年至2014年),以及107年(2018年)至今,至於金額等細節,仍進一步調查中,檢方裁定黃仁以30萬元交保,其妻王春梅以20萬元交保。

相關新聞

被指涉A助理費 中市議員黃仁澄清:絕無侵占或挪用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