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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揪人吸毒遭爆料 他怒幫出頭卻身中9刀

廖男要幫女友出頭,卻遭江男持西瓜刀連劈九刀。(圖與本新聞無關,示意照)

廖男要幫女友出頭,卻遭江男持西瓜刀連劈九刀。(圖與本新聞無關,示意照)

2020/03/21 21:21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廖姓男子聽到江姓臉友散播女友揪人吸毒的訊息,為了替情人出頭,約江男出面談判,沒想到反遭連劈9刀,落荒而逃,事後廖男忿忿不平,提出殺人未遂告訴,一審新北地院改依傷害罪判江男1年10月徒刑,檢察官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廖男的傷勢多集中在肢體,亦無臟器穿刺傷,無法證明江男有殺人犯意,日前駁回其訴。

廖男與江男有共同朋友但素不相識,僅只互加臉書,2017年9月間,廖聽到友人輾轉轉述,指江男稱他女友與其他人相約吸毒,害他顏面無光,氣得用臉書私訊質疑江男亂說話,江男不甘示弱反嗆,雙方相約談判。

一到現場,江男與友人驚見廖男撂了4人助陣,趕緊跑到商店買了一把西瓜刀和兩把菜刀壯膽,一到場就把刀子架在廖男脖子上,逼他下跪道歉,廖男則不認為會濺血,出手推擠,當場惹怒江男,抽刀朝廖男手臂、背部連揮9刀,直到他已不能反抗,才悻悻然離去,廖男則負傷逃跑就醫,命大未傷及要害,撿回一命。

廖男越想越不甘心,向聞訊而來的警察報案,認為江男猛劈就是要取他的命,新北檢因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但未獲新北地院採認,讓檢察官很不滿,提起上訴。

高院指出,廖男的傷勢多集中在肢體,而非頭部或頸部,且沒有刀子插入臟器的穿刺傷,確實無法證明行兇的江男有殺人意圖。另外,劈了9刀後,廖男的朋友叫江男「不要再砍了」,他立刻罷手,可見他沒有致人於死的意圖。

江男雖想和廖男和解,惟至今和解金談不攏,高院認為無法從輕量刑,審酌原審量刑應適當,駁回上訴;檢察官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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