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發董座掏空直播指滅證 線上課程平台「YOTTA」前營運長挨告
台北地檢署認定劉家齊與童姓員工妨害名譽罪嫌不足不起訴。 (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去年10月21日,線上課程平台「YOTTA」前營運長劉家齊與另名童姓員工到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董事長張冠群涉嫌掏空YOTTA跟文化大學,全程開網路直播,因提告時得知公司財務室被換門鎖,因此還質疑張有滅證之嫌,張因此怒告劉與童涉嫌妨害名譽。
北檢認為,劉、童提告是為了揭發董事長掏空,並非妨害名譽,加上直播時得知公司被換門鎖,懷疑遭滅證所言並非無據,且YOTTA是文化大學的曾孫公司,此事與公共利益有關,因此認定劉與童罪嫌不足不起訴。而張冠群涉嫌掏空案,北檢仍在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