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曝吞16顆電池!中捷隨機砍人兇手怨「我是壞蛋、沒希望了」
王姓護專生出庭說,自己「沒希望了」、「自己是壞蛋」,本月12日於看守所曾吞下16顆電池。(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20歲洪姓護理王姓專科學生,今年5月21日於台中捷運持刀隨機砍人,造成呂姓高中生等兩名乘客受傷,今天(17日)開庭時,他一度說,「我沒希望了」、「我自己是壞蛋」,還自曝本月12日於看守所曾吞下16顆電池,送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夾出來,他還強調,他自認是很乖的小孩,人生犯下最大的錯事就是這起案子,「我是護理人,使命是要救人,不是要害人」。
中檢起訴指出,洪生於今年5月21日,持兩把刀子,在台中捷運綠線車廂內,隨機砍傷「長髮哥」許瑞顯和呂姓高中生,被乘客聯手制伏,台中地檢署認為他對社會不滿,又支持廢除死刑,想藉由殺人之舉,讓全國人民看到自己(想成名),特別選擇在北捷鄭捷殺人案10週年當天動手,甚至先買炸雞塊練習揮刀,顯示他有縝密的計畫,依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名起訴。
洪生案發後,中檢聲請羈押(未禁見),台中地方法院裁定時,認為他於偵查時嗆聲,出獄後將再殺人,台中地院於案發後准予羈押,不過,洪生受審時態度卻反覆不一,他曾宣稱對自己犯行深感後悔,他還表達自己未來想回歸社會的想法,但之後又否認犯行,還宣稱是不慎刺傷高中生。
他於今天出庭時,還是否認起訴書的部分指控,針對檢方認為他買炸雞塊到汽車旅館練習揮刀殺人,他反駁說,只是要測試刀子的威力,沒有殺人的想法,而且他於案發之前,在捷運站的廁所內吞下84顆藥物,感覺自己輕飄飄,沒有辦法控制自己行為,但他並非真心殺人,亦無傷害他人之意。
他強調,自己12日在看守所內吞下16顆電池,13日被夾出來,昨日才剛離開培德醫院,認為自己已無希望,「我自己是壞蛋,不配活在這個世界上」,自己遭受他人的霸凌,卻都沒有人看到,他想要犯下一宗大家都能看到的刑案,才會傳簡訊給霸凌他的老師,現在他知道自己用錯方法,他願意承擔錯誤,但是霸凌我的人還在外面,好像沒他們的事情,他認為不公平。
針對洪生否認殺人犯意部分,蒞庭檢察官強調,他是有計畫性預謀犯案,攻擊被害人胸部、頭部等致命要害,聲明法官從重量刑,全案預計26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