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10萬洩底標價 新北聯醫前院長沈希哲二審仍判10年4月
前新北市立聯合醫院院長沈希哲收受廠商10萬元賄賂,洩漏醫院採購標案底價。(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前院長沈希哲,與放射科主任畢家俊,被控各向廠商收賄10萬元、215萬元,洩漏醫院採購標案底價。新北地院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洩密等罪,重判沈希哲10年4月、畢家俊8年4月;高等法院二審今維持沈希哲10年4月刑期,畢家俊改判7年,2人各褫奪公權5年、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台北縣立醫院(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於2010年辦理「多功能高頻式X光機」、「體檢數位X光機升級」採購案,愛格發公司人員朱仁武、朱旋武兄弟,為了取得標案,行賄沈希哲10萬元,換取沈洩漏標案底價,並順利搶下採購案。
偉信公司林姓員工(2012年死亡,免訴),也與朱氏兄弟聯手在2008年「租賃64切電腦斷層掃描」、隔年「數位乳房X光兩用影像讀取機」、「數位化胸部攝影台及影像儲存分析工作站」採購案,共同行賄畢家俊180萬、32萬元;另,林姓員工還在2008、09年的2件採購標案中,行賄畢家俊1萬元、2萬元。
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朱氏兄弟自白犯行,轉為汙點證人,一審依行賄罪判朱仁武10月徒刑,另有2月可易科罰金,朱旋武判刑10月,偉信公司罰金12萬元;二審今對這些部分也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