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官遭惡煞襲擊打斷手腳案 民事判賠162萬元
2020/03/03 06:54
首次上稿 03-02 23:55
更新時間 03-03 06:5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屏東監獄陳姓戒護科長在監獄門口遭惡煞圍堵打斷手腳案,下重手傷人的楊男等4嫌各判刑10個月及同車接應的林姓共犯判刑5個月,屏東地院民事判決也出爐,楊男等5人應連帶賠償陳姓科長162萬多元,可上訴。
已調離屏東監獄的陳姓科長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傷勢經長期復健已有好轉,他會繼續在崗位上認真工作。
陳姓科長2018年12月27日早上6時許開車上班扺達屏監大門口時,被一輛黑色轎車從後方追撞,隨即下來4名年輕人分持棍棒對陳猛K,陳男逃進監獄求救,4名凶嫌卻追進監獄打斷陳男手腳,4人行凶後連同車上1名共犯待在現場等候警方,辯稱是「行車糾紛」。
這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獄官遭伏擊案,「假車禍真教訓」警告意味明顯,但檢方卻查不出幕後主使者,無法證明是預謀犯罪,只能以刑度3年以下的普通傷害罪偵結起訴,引起獄政人員議論紛紛,擔心產生模仿效應。
屏東地院刑事庭去年10月依共同傷害罪判處對陳男施暴的楊、許、邱、鍾等4人各10個月徒刑,另一同車林姓共犯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陳姓科長受到左手掌、拇指、腓骨骨折、左小腿粉碎性骨折等嚴重傷勢,屏東地院民事庭認為涉案5人應該賠償醫療費、復健費及精神撫慰金等共162萬58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