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媒體採購爭議公懲會判決結果出爐 涉案官員不回應
花縣府前副秘書長謝公秉。(資料照)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現任花蓮立委、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任內媒體採購案引發爭議,經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後,司法院公懲會近日定案,涉案的3名官員中,前副秘書長謝公秉已不在現職,行研處長林金虎、新聞科長黃微鈞2人仍在現職,但今早不回應記者的採訪。
林金虎今天接受記者電訪時說:「我不是很高興,但不回應」就直接掛上電話,新聞科長黃微鈞則說「不予置評」;謝公秉在2018年新縣長徐榛蔚就任前,即已申請退休生效。曾為資深媒體人的謝公秉在案發時解釋說,希望透過民間媒體了解輿情,此事僅單純為媒體協助縣政府蒐集輿情。
花蓮縣議員莊枝財批評說,縣府3官員去年6月經監察院調查後,全數票通過彈劾,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縣長徐榛蔚對於官員遭到彈劾完全無感、無作為,官員仍高坐在原位上,今天更遭公懲會記過、罰款及減薪,有哪個縣市像花蓮這樣?尤其是政務官被彈劾了,沒有依法公告採購案,還私下把應公開的採購案暗蓋起來,這已經不適任了還繼續坐在位子上,真的很丟臉。
傅崐萁在縣長任內砸了546萬多元的公帑,共釋出25個「縣政宣導平面及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25個標案每案從14萬到28.3萬元不等,這批縣府標案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以個人身分得標,遭外界質疑縣府收買、包養記者。
監察院去年就此案全票通過彈劾後,前縣府副秘書長謝公秉等3人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日前判謝公秉記過2次、罰款新台幣10萬元,縣府行政暨研考處長林金虎減月俸百分之10、期間1年;科長黃微鈞則記過1次、罰款10萬元。
監察院當時在彈劾理由直斥,謝公秉指示林金虎及黃微鈞辦理此標案,「危害尤甚置入性行銷」「形同收買媒體記者」,已讓新聞媒體成為政府機關等公部門的傳聲筒或代言人,嚴重侵害民眾對新聞媒體應具客觀中立及可信度的信賴,也損害新聞媒體監督政府機關應具獨立自主的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