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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商務交流兩度非法來台 中國男竟是幹這事…

新北地檢署考量蕭男無前科紀錄,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
(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考量蕭男無前科紀錄,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 (記者陳慰慈攝)

2020/01/17 20:13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蕭姓男子是新北市一間公司總經理,涉嫌與中國北京一家電子商務公司胡姓負責人勾結,以來台參訪工廠為由,二度幫何姓男子申請來台進行短暫商務交流,事後移民署卻查獲何男在台北市一家川菜餐廳上班,蕭男被依違反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嫌送辦,新北地檢署考量蕭男犯後態度良好又無前科紀錄,因此予以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支付國庫3萬元。

2017年間,蕭男在中國認識自稱是北京一家電子商務公司負責人的胡女,胡女表示有意參訪蕭男工廠進行短期商務交流,同年6月,胡女幫有意來台工作的中國何姓男子製作不實在職證明、身分證件等資料,蕭男再委請旅行社以進行短期商務交流為由,向移民署申請讓何男來台。

但何男前年6月28日至7月27日出境,期間都未去過蕭男公司,蕭男卻幫他偽造邀請函、不實會議記錄、每日行程表等資料;同年7月底,何男又再度以相同手法申請來台,於去年5月22日二度入境台灣,去年6月13日移民署查獲何男在台北市一家川菜餐廳廚房上班,追查得知協助申請人是蕭男,因此將他送辦。

蕭男到案後坦承犯行,檢察官考量他為使公司商品廣為推展、交流,一時思慮未周才觸法,幸對公共利益影響非鉅,因此給予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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