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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呼嚨「傻大妹」檳榔西施獻身 一砲代價30萬

老闆趁機威脅西施,若與他嘿咻就不提告,西施怕被告,不情願下慘遭性侵得逞。(情境照)

老闆趁機威脅西施,若與他嘿咻就不提告,西施怕被告,不情願下慘遭性侵得逞。(情境照)

2020/01/16 06:1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一位檳榔西施不懂法律,上班期間拿了攤上香菸、飲料等食用沒付錢,交班時再一併結算,老闆得知竟趁機威脅要告她業務侵占,若與他嘿咻就不提告,西施怕被告,不情願下慘遭性侵得逞,事後經友人提醒後提告,台中地院法官審酌老闆已積極和解,賠償被害人30萬元,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2年,緩刑5年,並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台中市某檳榔攤負責人,2018年間雇用被害女子奈美(化名)及里菜(化名)負責販售檳榔、香菸及飲料等銷售工作,奈美從2018年4月開始上班,但她個性隨和、親切,顧攤期間自己食用飲料或香菸等,圖自己方便,沒有馬上付錢,而是等交班結算之際,才一併支付。

老闆得知奈美行徑,同年5月21日到攤位上,義正詞嚴向奈美說,這種行為已涉及侵占檳榔攤款項,他可以提告,若與其「嘿咻」,他就不提出告訴等語。

老闆又作勢撥打電話報警,因奈美不諳法令,被他這麼一恐嚇嚇住了,為了息事寧人,當天上午8時許在檳榔攤內,心不甘情不願下,兩人完成性交。

事後閨密及友人都說奈美被騙了,奈美不勘受辱決定提告,而提告後老闆坦承犯行,雙方在審理中以30萬元達成和解,且已全數賠償完畢,老闆已有悔改之心,特別引用刑法59條減刑。

法官審酌僅為一己私慾,以脅迫方式對奈美為性交行為,造成被害人心理受創,實有可議;審酌被告國中畢業教育程度、現經營檳榔攤、有2位未成年子女需待扶養,依強制性交罪將他判刑2年,緩刑5年,並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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