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阿公猥褻8月孫女 阿嬤大義滅親把他趕出門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年紀半百的阿公,因單獨照顧出生8、9個月的女嬰,竟在無其他成人在場之際,脫下褲子抓女嬰的手模自己陰莖,又把陰莖放在女嬰嘴巴磨蹭至射精為止,媳婦查看家中監視器無意間發現,阿嬤氣得與他離婚且要求立即搬離,他坦承犯行也相當後悔,女嬰的父親雖原諒父親的變態行徑,法官依加重強制猥褻判3年2月徒刑,此案可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這位中年阿公的媳婦2016年底生下頭胎女嬰,甫升級當阿公,享受三代同堂的天倫之樂,但2017年8月間他獨自在家照顧女嬰,女嬰還不太會站立,在嬰兒床內玩耍,他竟脫下褲子抓起女嬰的手來撫摸自己陰莖,滿足私慾,但女嬰完全不動性事,根本無法配合,他還把陰莖貼近女嬰嘴巴磨蹭。
翌日凌晨媳婦查看監視器畫面,無意間發現上述猥褻畫面,重複觀看越看越不對,找先生及婆婆來看,掀起一場嚴重家庭革命,最後阿嬤壯士斷腕,要求這位變態阿公必須辦妥離婚,且搬離這個三代同堂的家庭,才平息這起家庭風波。
法官說被害女嬰才8個多月大,無從表達「不同意」的意思,如果只以刑法第227條第1項之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罪責,顯然太輕,法律適用顯然失衡。被告強拉被害人的手觸摸其生殖器,又把生殖器貼近嘴巴磨蹭,直到射精,已達色慾的滿足無疑,自屬強制猥褻行為。
法官審酌被告身為被害人祖父,本應盡心疼愛呵護,明知未滿9月嬰幼兒無知,無從抗拒,僅因自我性慾滿足,做出這種事來,以為人不知鬼不覺,嚴重破壞人倫分際,非常有可能對被害人日後人格心理產生不良影響,惡性重大。
審酌他坦承犯行,且依要求辦妥離婚後,搬離家中不再有接近被害人的機會,已知悔悟,態度尚佳,自行在外求職打工,女嬰的父親也當庭請求給予被告機會,從輕量刑之意見,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