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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渣男「催眠」、偷拍誘逼少女獻身 11人受害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蔡清華攝)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蔡清華攝)

2020/01/03 17:37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在臉書以暱稱「柴小志」網拍渣男,去年2月間,誆騙未成年少女以「催眠術」助處理感情問題,利用被害人神智不清的情況偷拍猥褻影片,事後威脅與其發生多次性關係,被害人提告後,經警方調,被害人竟多達11人,橋頭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0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2月間,在臉書以暱稱「柴小志」許姓網拍渣男,網路結識與家人有情感問題17少女,向許詢問解決方法,許建議少女可以用催眠方式。去年2 月4 日夜間,誘少女到其居所,施以催眠術,少女因而遂逐漸全身無力、昏沉欲睡,乘少女無力抗拒,褪去其上衣,隔著內褲撫摸下體,全程用手機錄下,事後還誘少女為其口交並拍攝口交過程。

許男接著以Line,將所拍攝之口交影片傳送給少女,恫嚇若不與其發生性行為,將散布不雅影片與其家人,連接強制性交3次得逞。

少女不堪受辱向警方報案,去年4月3日警方發動搜索,扣得許男電腦主機、及iPhone手機,發現另有多部許與其他少女的性愛、口交影片,以及少女裸露胸部及洗澡之畫面。

許男到案後,由於一開始被害人有11位之多,在警詢及偵訊時,許男在與被害人的關係上,已搞不清楚,導致供詞前後矛盾,但多辯稱是被害女子合意所為。

許男33歲,從事網路拍賣之工作,雖僅國中畢業的智識程度,以話術威逼誘騙,甚至以不明藥物迷幻被害人獻身,橋頭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以及脅迫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之照片、電子訊號罪,累犯重判10年8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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