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的復仇! 37張裸照明信片狂炸前女友婆家
橋頭地方法院。(記者蔡清華攝)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吳姓男子,不滿前女友友人欠錢不還,狂寄37張前女友的全身、半身裸照,以明信片、或未封緘信件,到女友的婆家等處所,咒罵前女友是「騙局的總指揮」,橋頭地方法院依散布猥褻物品罪,判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與郭姓女子從2003到2013年交往10年,兩人在交往期間曾拍下多張郭女的全身、或半身裸照,期間郭女曾介紹林姓男子與吳結識,吳、林雙方之後有金錢借貸往來。
吳男與郭女分手之後,郭女嫁做人妻,但林男與吳男卻衍生金錢糾紛,吳男不滿林男欠錢不還,還怪罪郭女與林男勾串,詐騙他的金錢。2018年間陸續在高雄市、臺南市郵局,以掛號或投遞郵筒之方式,寄送明信片,或未封緘內含郭女全身或半身裸照的照片,到郭女住處、郭女婆家等處所,指責郭女「妳是騙局的總指揮」要求還錢。
郭女收集吳男寄出合計37張裸照訴警提告,橋頭地方法院審酌吳男未與告訴人和解,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其與告訴人間之糾紛,判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