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爭執驚動警方前來 男子推倒派出所長已妨害公務
桃園地檢署因黃姓男子涉嫌妨害公務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黃姓男子11月16日凌晨3點多在桃園市龜山區住處與洪姓女友爭執,警方獲報派員前往處理,黃男卻不聽規勸,出言辱罵員警並推倒派出所長成傷,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因黃男涉嫌妨害公務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黃男(26歲)去年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案件,被判刑5月並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檢方說,豈料他不知悔改,11月16日凌晨3點多,他酒後又與洪姓女友發生爭執,兩人大聲爭吵,吵醒鄰居趕忙報警。
龜山警分局孫姓所長率員前往處理,黃男根本不聽勸,對著員警辱罵「X你娘」,還狡辯:「我沒罵你們喔!我是對著空氣罵。」
黃男情緒始終激動,警方努力勸慰,他卻無預警推倒孫姓所長,導致所長頭部鈍傷、左膝部擦傷,黃男因而被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送辦。
檢方說,黃男坦承當天跟洪姓女友吵架時,因為被女友打了一巴掌,所以情緒非常激動,才會動手推倒孫姓所長。已因黃男涉嫌妨害公務案件,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因他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5年之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另請求法官審酌是否依累犯之規定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