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少校與小三赴日 怨岳母爆料求償被打臉
軍情局林姓監察官趁漢光演習期間,與同袍妻子徐女到日本旅遊,遭岳母質疑。示意圖非本新聞人物。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軍情局林姓少校監察官在漢光演習期間,與同袍妻子徐女到日本旅遊,經其岳母洪婦向總統府檢舉,林憤而求償80萬元,高雄高分院認為林確有不當行為,判決洪婦不用賠。
林男指出,他原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少校監察官,後因與妻子黃女感情破裂,自去年4月開始商討離婚事宜,並在隔月底草擬離婚協議書後,約定6月11日至律師事務所簽署協議書。
不料,其岳母洪婦明知他與徐女參加旅行團赴日,不是兩人單獨同遊前往,竟向總統府陳情誣指他在漢光演習與小三出遊,甚至在爆料公社張貼他的照片,並有「遊日還有女人共眠」、「身為監察官這麼不檢點」、「軍人的顏面都讓你糟蹋了」等留言,認為名譽受損,要求賠償80萬元。
洪姓岳母指出,林在軍中擔任監察官,負責部隊軍紀、風紀安全等維護工作,而漢光演習期間,軍中確實管制休假,他身為監察官,竟瞞著配偶與女性友人共遊日本又同房,此涉及軍人風紀,自屬可受公評範圍。
地院判決林敗訴後,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洪婦因女兒之事,出面質疑他行為是否不當,不是故意栽贓。又查,林在演習期間,與徐女同團赴日旅遊並同房,縱無任何婚外情行為,但終究與社會禮俗不符,因此維持原判決,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