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追求不成 公務員竟上臉書指同事為「賤人」

    2019/12/12 11:5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翁男參加內政部移民署訓練中心受訓期間,追求女同事不成,竟在具有上百位受訓成員的LINE群組內誣指女方製造假訊息構陷他,還在臉書公開社團指女方是「賤人」,並隨文張貼女方多張生活照。台北地院審結,依2個散布文字、圖畫誹謗罪,判拘役70日,得易科罰金7萬元,可上訴。

    起訴指出,翁男與女同事均為201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四等考移民行政類科錄取人員,兩人後來一同赴移民署訓練中心受訓。

    但翁男追求被拒後,竟於去年8月7日上午7時許,冒充女方名義新創LINE帳號,在具有142名成員的群組內表示:「我XXX(指女方)喜愛玩樂又不想讓別人道是非...製造一些不正確的訊息構陷W同學(指翁男)」,並上傳2張女方與另名男子的合照。

    同年月21日,翁男又在臉公開社團,以女方帳號發文稱:「這個腦袋有問題的小女孩」,並稱女方「實則是她自己在演戲裝弱給大家看」,文末甚至罵女方是「賤人」,隨文同樣張貼多張女方生活照。

    女方後來經友人告知後提告;翁男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法官認為,翁男僅因細故,竟在具有不特定多人的LINE群組與臉書社團發文並附圖指摘女方,導致女方名譽與評價受損,犯後一度飾詞狡辯,念在翁男最終承認犯行,但女方無意和解等情,依法判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2025春節專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