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倒六輕底灰 雲縣2議員判刑確定要入獄
林縣議員李建志涉廢棄物清理法遭判刑。(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連任5屆的雲林縣無黨籍議員李建志,與同縣無黨籍議員翁水上共同投資承攬廢棄物公司,透過非法方式偷倒六輕底灰與其他事業廢棄物,被查獲數量超過2萬噸。最高法院維持台南高分院認定,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李建志8年、翁水上2年2月確定。由於2議員須入獄服刑,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最高法院本週末前會將確定判決書寄送雲林縣議會供解職使用。
底灰是六輕燃燒石油焦發電過程產生,一度以「副產石灰」名義取得產品認證,台塑2013年開始販售,每噸售價2元。知情人士透露,六輕會提供買方每噸710元「推廣使用費」,之後逐漸調降至650元,吸引許多地方人士投入。
原審判決指出,李建志是「台灣富仕得」實際負責人,並延攬翁水上入股,除承攬六輕底灰,業者也向其他廠家收取非屬公告應回收或再利用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卻在明知所收取的事業廢棄物,未經合法固化處理不得外運情況下,為節省成本、獲取利潤,指示多名司機清運未經固化、抗壓強度不符規範的廢棄物。
李建志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2月、翁水上2年4月;二審改派李有期徒刑8年、翁2年2月;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確定。
翁水上(左二)判2年2月確定。(資料照)
雲林縣議員李建志投資承攬廢棄物公司,透過非法方式偷倒六輕底灰與其他事業廢棄物,遭判刑8年確定。(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