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錯機車挨告竊盜 視力不好看錯了獲不起訴
桃園地檢署已予何姓老翁涉嫌竊盜案件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七旬何姓老翁10月10日下午騎乘王姓男子的機車,挨告竊盜,老翁供稱,他年紀大視力不好,誤以為機車是他妻子的車才會騎錯。檢方說,老翁妻子機車的車型、顏色與王男機車相近,採信他的說法,已予他不起訴處分。
10月10日下午4點多,何姓老翁在桃園區大豐路旁,騎走王男的機車,王男發現機車不見了就報警,警方依竊盜罪嫌將何姓老翁送辦。
老翁到案時喊冤,他說,他年紀大了視力不好,誤以為那台機車是他妻子的機車,才會騎錯。
檢方說,何姓老翁妻子的機車,與王男機車顏色相同,也都是車齡10年以上的重型機車,「騎錯車非無可能」,主觀上應無不法所有意圖,已予何姓老翁涉嫌竊盜案件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