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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捷運下體熱貼女客蜜臀 色狼:我有一股衝動的感覺

金姓男子去年搭乘捷運時,突然性慾大發,用下體貼在前方女乘客小茹(化名)屁股上。(情境照)

金姓男子去年搭乘捷運時,突然性慾大發,用下體貼在前方女乘客小茹(化名)屁股上。(情境照)

2019/12/07 22:32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金姓男子去年搭乘捷運時,突然性慾大發,用下體貼在前方女乘客小茹(化名)屁股上,小茹驚覺屁股有暖流異物,方知遭到性騷擾,大喊「變態」,金男在台北地院審理時承認犯行,坦承「我有一股衝動的感覺」,控制不住才會犯案,被判刑8月,金男上訴否認犯行,但未獲高等法院採認,日前維持北院量刑,全案確定。

去年11月間,小茹與友人搭乘捷運板南線,察覺後方有異物,原以為是車廂搖晃,金男誤觸所致,遂移動身體躲避,沒想到又金男又跟上來,這次她感覺臀部有異物接觸,轉頭發現正後方只有金男一人,確信遭到性騷擾,當場尖叫「變態」,金男見事跡敗露,慌張地擺動雙手否認,狂說「沒有」、「對不起」。

小茹堅持提告,金男到庭承認犯行,表示當時站在小茹後方,看到她「我有一股衝動的感覺,控制不住然後我就用我的下體隔著褲子碰到她的臀部。無磨蹭只有碰到,大約6秒,不僅認罪,還完整說明心理與生理狀態,北院審理認為他有前科,且均為性騷擾,屬於累犯,決定重判8月。

金男得悉被重判,上訴改口供,表示是受到律師誤導才會認罪,當時是因為車輛行進車廂晃動,才會誤觸小茹臀部,絕非性騷擾,但高院認為本案的犯罪事實已明確,原審依法論罪科刑並沒有違誤,駁回其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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