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超勤制度違憲 人事行政總處將討論修法
警消超勤制度違憲,人事行政總處將討論修法。(取自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高雄市外勤消防隊員徐國堯與張家偉認為勤務時間勤一休一(上班24小時、休息24小時)不合理,針對警消等業務性質特殊的公務員勤休方式及服勤超時補償等規定聲請釋憲,大法官今天宣告違憲,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由於涉及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的修改,相關主管機關須先討論,才能決定後續的做法。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785號解釋,警消等業務性質特殊的公務員勤休方式及服勤超時補償等規定,因規範不足而違反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相關機關應於3年內修正。
對此,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大法官給予3年的時間來修正,人事總處會與考試院銓敘部等相關部會討論後續如何處理。
人事總處表示,相關的修改沒有那麼簡單,牽涉加班費的問題,還需要跟主計總處、行政院綜合規劃處討論。另外,警、消、醫療人員相關內規也須配合調整,像是警消有些做一休一、做二休二,服務縣市環境不同、規則也不同,也都需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