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刺死房東還恐嚇家屬 莽男判賠632萬
游洛興因殺害房東,必須付出代價,賠償632萬餘元。(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男子游洛興因積欠房租,不滿郭姓房東將房門上鎖,憤而持水果刀刺入郭男心臟致死;他犯後還寫信恐嚇郭妻,今年7月間,一審法院已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被害者家屬再提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賠償632萬餘元。
檢警調查,游洛興原以每月9000元,向郭姓房東承租新北市永和區一間地下室的套房,但因打零工收入不穩定,去年9月起改為日租300元方式交租。
去年9月16日下午4時許,游男因欠繳房租,房門被上鎖,他大為不滿,與房東產生口角,要求開門讓他拿東西、房租隔日再結束,雙方一言不合產生口角,游男懷恨在心,外出買水果刀,再折回持刀刺死郭男。
法院審理時,游辯稱:「我只是持刀揮舞1下,被害人受傷並沒有很嚴重、我沒有想要殺他」;一審合議庭不採信,因為游男用力之猛,且下手毫無遲疑及酌量攻擊力道之意,犯後甚至寫信恐嚇被害者妻子,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被害者家屬另提757萬餘元求償,游洛興仍堅持,他是不小心傷害到對方,導致被害人死亡,希望能夠和解,不過,家屬請求的金額實在太多;法院審理後判決游男賠償家屬醫療、殯葬、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總計632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