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卻成殺人分屍凶宅 屋主只獲賠30萬
涉嫌殺害樓翁的林姓兄弟。穿短褲者是弟弟林宇光,穿長褲者是哥哥林舜銘。(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林舜銘、林宇光兄弟因認為父親遭詐財,憤而在新北市三峽區租屋處,殺死92歲樓姓老翁並肢解棄屍,屋主不甘房屋成為凶宅,求償402萬餘元損失,林姓兄弟反駁,新北地院審理時,由於屋主未繳納鑑定費用,未能證明房屋交易價值減損40%,但因林姓兄弟不爭執交易價值減損30萬元,因此判2兄弟賠償30萬元。
檢警調查,樓翁以投資「中華理教總會」3000多坪土地為由,陸續向林仕琅借款4000多萬元,聲稱款項都交給自稱總會理事長的林松輝「打點」,允諾土地開發案完成後將加碼返還6200萬元。
林松輝事後否認收錢,加上林舜銘兄弟私下查出該筆土地是公園用地,認為父親遭騙,2015年7月21日透過父親將樓翁約出,由兄弟倆將樓翁押到新北市三峽租屋處2樓綑綁拘禁。
談判過程中,林家兄弟因樓翁嗆其父「愚蠢」而怒火中燒,合力將其勒斃並分屍,後來有登山客在雲森瀑布附近發現被害者小腿脛骨,全案曝光。
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林舜銘18年、林宇光14年8月徒刑確定,屋主事後向2兄弟提出求償,主張房屋3層樓房屋因此成為凶宅,以交易價值減損40%計算,求償402萬餘元。
對此,林家兄弟反駁,他們只有租2樓,與1、3樓無關,且屋主曾在刑庭審理時說過事發後,仍有把房子租給無神論者,且房子「很會讓人懷孕,房客還真的又懷孕了」可見並未造成價值減損。
法官則認為,林姓兄弟行凶地點在2樓,與1、3樓無關,且屋主曾聲請送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價值減損額,後來沒繳納鑑定費,無法舉證證明2樓房屋交易價值減損達40%,但因2兄弟不爭執房屋受有30萬元交易價值減損,判決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