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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歲童沒錢餓肚子 好心清潔工帶他去吃飯卻挨告

    新北地檢署認定張姓清潔工罪嫌不足不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新北地檢署認定張姓清潔工罪嫌不足不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2019/11/14 22:5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單親媽媽今年7月12日,收到9歲兒子LINE訊息稱要住在社區張姓清潔人員家,單親媽媽怒而提告張男涉略誘罪,張男到案供稱好心才收留男童,男童也說,怕被媽媽男友責罵加上不想補習,才去張男家,新北地檢署因此認定張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張男出庭時表示,工作時看到男童在社區四處遊蕩,男童常說:「沒錢吃飯」,他便帶男童去吃飯,兩人因此熟識,甚至成為LINE好友,男童常到他家看電視、玩手機,男童到家住時,有提醒他要先跟母親報備。

    男童則說,他常去找張男,不回家是因為怕被媽媽男友責罵,而且他也不想去補習,張男有要求他傳訊跟媽媽報備不回家,強調隨時都可以離開張男家,未被強迫留下。

    檢方依雙方供詞認定,男童是自行離家,並非被張男誘拐,且張男也未阻止男童聯絡母親,因此認定張男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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