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外遇掏槍抵太陽穴嗆「給你死」 莽男判刑3年8月
新北地院依非法持有改造槍枝、恐嚇等罪判周男有期徒刑3年8月。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周姓男子因看見妻手機內竟有與他人的曖昧對話,一氣之下,竟抓住妻子頭撞牆,還掏槍抵住妻子的太陽穴,恫嚇:「信不信我給你死」,並真的也朝房間廁所開了一槍,涉嫌傷害罪部分妻子撤告不受理,新北地院今依非法持有改造槍枝、恐嚇等罪判周男有期徒刑3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5月21日凌晨,周男看見妻子手機內與他人的曖昧對話,怒而質問,雙方爆發口角衝突,周男氣憤之下,出手痛毆妻子,還抓妻的頭去撞牆,甚至還拿出改造手槍上膛後,持槍抵住妻子太陽穴,咆哮恫嚇:「信不信我給你死」,並朝廁所房間開槍,周妻嚇到連忙報警:「我老公打我、他身上有槍、他拿去藏了」。警方到場後,在住處樓下便利商店發現周男,將他逮捕,檢方依恐嚇等罪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周男坦承犯行,並已與妻子離婚,周妻表示願意原諒,並於9月對周男撤告傷害罪,法官今依非法持有改造槍枝罪判周男徒刑3年4月、恐嚇罪徒刑7月,合併執行刑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