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上網發表驚悚虐貓方法 網友看下不舉發....
洪男子在網路上發表要用火烤死貓的驚悚言論,還要用束帶綑綁貓的腳,讓貓「吃自己的肉」,並嘲諷愛貓人士是「蠻病態」,被網友截圖檢舉。貓咪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沙鹿區28歲的洪姓男子,因飼養的文鳥被咬死,他懷疑是隔壁鄰居養的貓幹的,竟在網路上發表要用火烤死貓的驚悚言論,還要用束帶綑綁貓的腳,讓貓「吃自己的肉」,他並嘲諷愛貓人士是「蠻病態」,被網友截圖檢舉,台中地檢署認為他觸犯動物保護法,散布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的文字,但考量他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支付公庫1萬元,參加法治教育一場。
緩起訴書指出,洪男今年5月5日傍晚,於沙鹿區住處內連結網路,以「德州大學」的帳戶登入社群網站Dcard,在標題為「拜託不要姑息此虐貓事件」的討論串中發言,指他要在貓的身上「滴酒精膏,點火慢慢燒。四肢不要用砍的,用束帶紮起來,過一陣子腳就會自己壞死。讓他(貓)吃自己的肉」。
至於他為何這樣做?他撰文說,他飼養的文鳥,「頭不見,看監視器是被鄰居的貓殺死」,他還強調,也可用橡皮筋綁住貓的脖子跟四肢,橡皮筋會慢慢把身體切開,「以前的人很喜歡用這招,頭會開花」,他還譏諷愛貓人士是「蠻病態的嘛」。
網友擷圖向清水警分局告發,檢方偵訊時,洪男坦承犯行,觸犯觸犯動物保護法第27條之1,散布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的文字,但考量他沒有前科,一時失慮而觸法,已坦承犯行且深感悔悟,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支付公庫1萬元,參加法治教育一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