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澀會美眉「Apple」遭詐騙50萬 騙徒判刑9月
「Apple」黃暐婷被詐50萬,陳男全盤認罪,並還清款項給Apple,法官依2次詐欺取財罪將他合併判刑9月,可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翻攝自黃暐婷APPLE臉書)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黑澀會美眉「Apple」黃暐婷,去年6月在IG網站誤信假裝朋友的陳姓男網友「假投資、真詐財」話術,陸續匯款投資71萬元,但只拿回21萬;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陳男全盤認罪,並還清款項給Apple,法官依2次詐欺取財罪將他合併判刑9月,可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
Apple日前上節目還原她挨詐的過程,去年6月她收到一名以前的朋友以IG私訊她,對方很了解她的私事,使她不疑有詐,卻逐漸步入圈套,對方透露最近有個不錯的投資,他從而賺到一棟房子,問Apple有沒有興趣,Apple去看對方臉書、IG查證,誤認對方可信,就投資20萬,隔沒幾天錢就回來了,讓她小賺2萬,所以她信以為真,又陸續丟錢進去,直到去年8月一共「投資」了71萬。
判決指出,30歲陳姓男騙徒,是在IG開啟2個帳號,冒充Apple的友人邀約她投資,去年6月詐騙得款21萬後,將錢拿去地下博奕網站賭博,結果贏了錢,為了防止Apple起疑,於是匯回21萬給Apple。
她在6月至8月間,又陸續依照陳男指示,匯出16筆各1萬至3萬元,匯至陳男借來的4個人頭帳戶,一共50萬元,但都有去無回。
Apple在節目中說,她一直未能見到陳男盧山真面目,就只透過網路聯絡,去年9月覺得對方情緒起伏很奇怪,又拿不回錢,才悄悄向刑事局報案遭詐騙,警方偵辦期間她為了不打草驚蛇,仍與陳男持續聯絡,還用苦肉計「我急需用錢,可以還我一點嗎」,想釣他出面。今年1月警方告訴她抓到人了。
北院審理期間,陳男承認佯裝Apple朋友詐騙錢財,並將騙她的錢全數還清;Apple曾以被害人身分到庭,她原本想「一定要告死他」,但在法庭見對方還很年輕,也沒前科,就心軟給他一個自新機會,同意法官用可以易科罰金的輕判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