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糊塗妻懷孕不知誰的種 綠帽夫拖到孩子生下來才告、獲賠25萬

示意圖。

示意圖。

2019/10/22 06:1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妻子因為懷孕搞不清楚孩子是誰的種,主動向周姓丈夫告知與小王在車上車震一次!周男對小王提起妨害家庭告訴已過追訴期而不起訴,請求精神賠償,法官判處妻子與小王要連帶賠償25萬元。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周男與妻子「佩佩」(化名,印尼籍),因2017年2月間珮珮與小王「阿正」(化名)在阿正車上車震一次,不料當月佩佩月經沒來,到同年4月月經還沒來,到醫院檢查發現已懷孕三個月,實在太巧了,搞不清楚孩子是誰的種,佩佩決定告知丈夫實情。

周男得知之際並沒有馬上對兩人提起刑事告訴,拖到2018年8月才對兩人提告妨害家庭,而檢察官第一次傳喚,周男主動對佩佩撤回告訴,不過因已過6個月追訴期,檢察官也對阿正不起訴處分。

而今年元月周男對兩人提起民事求償,要求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佩佩辯稱,她確實有與阿正發生姦情,案發後2個月(即2017年4月間)發現自己懷孕(事後證實孩子是周男的種),基於自己的道德良知,乃據實向丈夫坦承上情,伊係一時失去理智而誤觸法網,她已經徹底改過,盡心照顧家庭,與小王斷絕來往,反觀丈夫2013年起不務正業,都是靠她從事人力仲介翻譯工作及政府補助以為生,對她更是惡言相向、極盡刁難,兩造婚姻關係惡化,實可歸責於周男。且在檢察官那邊周男對她撤回告訴,已經原諒她了,為何又來索賠。

阿正也持相同看法辯稱,檢察官已對他不起訴處分,為何又來索賠。

法官認為刑事責任的「寬宥」與否,與民事侵權行為求償無絕對關係,侵權行為兩年內可以求償,周男在法定期間內求償,應該允許,審酌雙方財力,兩人連帶賠償25萬為適當,超過部分不允許。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