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山老鼠盜伐珍貴林木 判刑且併科上億罰金
鄭等7人被依違反森林法判處1年4月至4年10月,7人的併科罰金達1億零79萬元天價。(示意圖)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8歲男子鄭元維等4名台籍人士、3名越籍移工,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間5次深入台中和平區梨山地區,盜採台灣扁柏、珍貴林木等50餘塊,其中一次被攔查到15塊,其餘均銷贓完成,鄭等7人被依違反森林法判處1年4月至4年10月,7人的併科罰金達1億零79萬元天價。
判決書指出,鄭男與李、曾、黃等台籍人士,還有3名越南籍移工,從2017年5月間起,有空的人就過來幫忙,鄭則是每次居主導地位,先載外籍移工到先上找珍貴林木,砍伐後先藏起來或是搬運到中橫60幾公里處路旁,等候其他接應的人開車載運下山,然後由鄭某等銷售後,發給移工及其他人每次1萬至數萬元酬勞。
鄭等山老鼠集團總計從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間,被查出有5次深入台中和平區梨山地區,屬於林務局東勢林管處管理的林班地,盜採50餘塊台灣扁柏、珍貴林木、樹瘤等,其中4次已銷贓成功,僅有2018年6月14日盜採台灣扁柏與樹瘤15塊,在搬運下山之際被巡山員發現,逮捕一名范姓越南籍移工(已另案審理),其餘多人現場均鳥獸散逃逸無蹤。
檢警循線追查,分別逮捕到案,而此案被告依違反森林法判1年4月至4年10月,但鄭男併科罰金2千萬元,3名越南籍移工並罰6千1百萬元,黃男並罰1437萬元、曾男並罰332萬元,李男並罰2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