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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經來很想要」酒店妹約砲 酒客爽啪後慘被吉

2019/09/26 19:5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尤姓男子與張姓友人到台北林森北路酒店消費,之後帶23歲酒店妹出場到KTV續攤,翌日酒店妹控尤男趁她酒醉無意識性侵,尤男指稱,當晚是酒店妹說:「月經來很想要」,主動邀約他到住處嘿咻,新北地檢署勘驗KTV與酒店妹住處監視器畫面,發現酒店妹行動自如,並無爛醉到需人攙扶,因此將尤男不起訴。

酒店妹指控,今年6月12日凌晨,尤男、張男到酒店消費,喝到凌晨6時許離開酒店,之後3人再到KTV續攤喝酒,不到一個半小時,她就醉到不醒人事,尤男卻把她載回住處,下午2時許她醒來發現,尤男僅著四角褲睡在她旁邊,而她下半身卻光溜溜,才驚知被性侵,當場嚇傻。

尤男到案後供稱,在酒店時,酒店妹說她「月經來很想要」,問他等下要去他家,還是她家,張男聽到還問:「去你家幹嘛?」酒店妹回稱:「要幹嘛都可以!」張男強調,經告訴人同意嘿咻,且告訴人當時有意識;張男供詞則與尤男一致,指稱酒店妹能報出自家住址、無酒醉狀況,還是自己下車。

檢方勘驗KTV與酒店妹住處外監視器,發現酒店妹都是自行行走,無需人攙扶或肩扛,加上酒店妹自承,清醒後發現被性侵,連忙叫尤男「快走!」但尤男也是以步行方式離開,無奔跑或快走行為,不符犯行被揭露者的行為,認為無法憑酒店妹單一指述就認定尤男犯行,將尤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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