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連霸新北議員涉詐領助理費被收押 高院駁回抗告
新北市議員高敏慧。(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高敏慧被控詐領助理費,檢調日前搜索約談後,檢方將高敏慧和助理黃麗珠均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高敏慧兩人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定高、黃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也有逃亡之虞,有羈押必要,今駁回抗告案。
高院裁定書指出,依檢方偵查卷證相關資料,高敏慧、助理黃麗珠涉犯貪污罪嫌重大,均觸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有逃亡誘因,此外,高和黃彼此間供述矛盾,加上還有證人未到案,因此有羈押原因和羈押必要,故駁回抗告案。
高敏慧是升格前的台北縣議會第14至16屆北縣議員,新北市第1屆至第3屆市議員,已經六連霸,選區在第七選區的新北市三峽、鶯歌、土城、樹林選區。
檢調指控,高敏慧遭檢舉,多年來,在議員任內利用親友等人頭詐領助理費,將錢挪做私用,金額龐大,但高女否認犯行。
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楊唯宏,本月6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搜索高敏慧樹林服務處,傳喚高女與黃姓助理、相關人與被告等11人到案。訊後,將高敏慧與黃麗珠聲押禁見獲准,另3名被告分別以新台幣5萬、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6人獲請回。
依規定,公費助理補助費總額,議員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新台幣24萬元。其核銷方式,由新北市議員自行遴聘助理後,提交名單並載明助理補助費金額及助理本人帳號,由議會直接撥付至助理本人帳戶,並以助理本人為薪資所得稅扣繳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