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邊載回珍貴漂流木 父子倆犯竊盜一起被起訴
宜蘭縣壯圍海邊風災過後都會堆置漂流木,但林姓父子在主管機關開放撿拾前,前往載運,被宜蘭地檢署依竊盜罪起訴。圖為漂流木示意圖。(記者張議晨翻攝)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林姓父子檔,2016年時涉嫌偷取堆置在壯圍海灘的漂流木,市價約15萬餘元,不知情的林父大兒子,今年初將這批放在倉庫的漂流木,放上網路販售,被警方查獲,宜蘭地檢署偵結,依竊盜等罪,將竊取木頭的林姓父子雙雙起訴,至於大兒子則不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2016年10月間,林姓父子檔在羅東林管處還未公告可撿拾漂流木前,駕駛自用小客貨車、小貨車,到宜蘭縣壯圍鄉海灘,載運堆置在海灘上的漂流木,倆人總共載走62支,價值約15萬餘元,其中不乏紅檜、扁柏、台灣杉等珍貴林木。
兩人事後將竊得的漂流木,載送至五結鄉的倉庫堆放,今年3月時,不知情的林父大兒子,認為這批漂流木一直堆在倉庫,且請人載運走還要負擔龐大運費,於是直接在網路上,用低於市價的1萬8千元價碼,放上網路販售。
警方於網路巡邏時,發現林男販售未打鋼印的漂流木,展開偵辦,但涉嫌盜取木頭的林姓父子兩人,偵訊時喊冤,強調當時載運數量太多,當天放行人員因人力不足,僅在最上層木頭打鋼印,就直接放行。
但父子倆說法,被林管處當天管制人員「打臉」,強調開放撿拾前,貴重木都已經過程序完成標售,剩下有價值漂流木比率不高,且半徑超過12公分的木材,都必須打上鋼印才能放行,不可能沒做登記,就將貴重木放行。
檢方認為,雖然漂流木是受風災與溪流沖至壯圍海灘,但撿拾地點仍屬國有地,尚未脫離國家管領範圍;且兩人撿拾的都是紅檜、扁柏等貴重木,並非一時起意據為己有,將兩人依竊盜罪嫌起訴。至於將漂流木放上網路拍賣的林父大兒子,因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