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副理與應召站私通 推這項「方案」GG了
摩鐵副理與應召站私通,每天留下一間空房租給應召站業者,男客上門時只要向櫃台說暗號,該名副理就會提供房間,並請應召女到男客房內進行性交易,藉以達到業績。(情境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家摩鐵副理與應召站私通,每天留下一間空房租給應召站業者,男客上門時只要向櫃台說出「2小時500元」暗號,該名副理就會提供房間,並請應召女到男客房內進行性交易,藉由額外收取的房費達成公司要求的績效,案經警方查獲送辦,儘管該名副理未實際獲利,一審仍被判刑但得易科。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該名朱姓副理無前科,且是為達業績要求而與應召站合作,沒有從中獲利,認為朱經過此偵審程序後,會知所警惕,因此依法判刑2月,應執行6月徒刑,得易科,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並向檢方指定的政府機關等符合公益目的的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書指出,朱男是台中市南屯區某汽車旅館的副理,負責櫃台、客房管理、房間出租等工作,他在前年12月至去年1月間,為了達成公司要求的業績,與應召站業者合作,每天固定以2500元至3500元價格,將一間預留的空房租給應召站。
而應召站透過網路等管道招攬男客後,要男客到指定的該家汽車旅館向櫃台說出「2小時500元」的暗號,並同意訪客入房,朱就會提供房間,並請隨後到來的應召小姐到男客房內,待雙方完成性交易後,男客交付買春費用再由應召女子付款500元的房費給櫃台。
此時朱就與會計人員將該房費收取後作帳,藉此達成公司規定的績效要求,朱實際上並未收取到任何利潤;警方接獲線索後持搜索票前往查緝,果然查獲從事性交易的應召女子、交班報表、住宿旅客名單、櫃台營業細項登記表等資料,全案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將朱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