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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片「第九分局」票房開紅盤 童星出外景爆勞基法爭議

    國片「第九分局」票房開紅盤,不料童星出外景卻爆發勞基法爭議。(甲上提供)

    國片「第九分局」票房開紅盤,不料童星出外景卻爆發勞基法爭議。(甲上提供)

    2019/09/06 12:5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靈異國片「第九分局」上映3天票房就突破1500萬元,不料,新北市政府卻發現劇組漏未對參與拍攝的阮姓童星投保及沒在核准地點進行拍攝,依違反勞基法將劇組華文創公司及該公司董事長何琇瓊法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劇組有投保,只是沒精準掌握演出時間,至於拍攝地從戶外改到室內,環境較安全,認為劇組主觀上沒有違法的犯意,今予以不起訴。

    檢方調查,「第九分局」劇組於去年8月18日,向主管機關申請1名10歲阮姓童星到新北市淡水區興福寮拍外景,但拍攝時間卻是申請日隔天的8月19日早上9點30分至中午12點,地點也換成淡水中正路上的一處日式宿舍內,劇組華文創公司及董事長何琇瓊因此被依違反勞基法送辦。

    檢方查出,負責安排演員通告等業務的是製片江郁華、趙天華等人,何琇瓊對於阮姓童星的拍攝通告並不知情,且拍攝當日何琇瓊也不在國內;因而僅傳喚江郁華、趙天華以及阮姓童星的母親到庭說明。

    江郁華、趙天華證稱,拍攝前已向新北市政府申請阮姓童星的通告並獲核准,至於演員投保事項,是根據拍攝計畫的日期投保,當日考量天候因素,才將拍攝地點從戶外改到室內,來不及向心北市府報備更正。

    檢方認為,阮姓童星拍外景的地點,從原先申請的戶外改到室內,拍攝環境對於阮姓童星而言較安全,不至於影響童星的身心健康,且劇組事先也有對童星投保,只是沒有精準掌握演出的時間,因而認定劇組沒有違法的主觀犯意。

    「第九分局」劇情及演出名單,是由澎恰恰、邱澤、温貞菱、劉奕兒所組成的「抓鬼小隊」,專責解決陽間辦不了的懸案,片中以號稱「靈異始祖」的澎恰恰為亮點,仿效「玫瑰之夜鬼話連篇」在臉書粉絲頁舉辦「線上報案中心」,徵求真實的靈異事件,引來網友熱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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