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低速下坡致乘客1死23傷 遊覽車司機判刑
賴姓駕駛2017年10月24日駕駛遊覽車搭載20多名遊客從合歡山沿台14甲線下山,卻以高速檔下坡、連續踩煞車,導致煞車失靈,行經清境國民賓館前先擦撞圍牆再撞路樹,導致乘客1死23輕重傷,南投地院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資料照,民眾提供)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2017年10月24日一輛搭載24名乘客的遊覽車從合歡山沿台14甲線下山,卻以高速檔下坡、連續踩煞車,導致煞車失靈,行經清境國民賓館前先擦撞圍牆再撞路樹,周姓領隊彈出卡在車底傷重死亡,另23名乘客輕重傷,南投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賴姓駕駛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
這個2天1夜高山農場之旅,當天中午由51歲賴姓駕駛搭載24名乘客從合歡山武嶺停車場出發,開到清境高空觀景步道路段,煞車系統就失靈,到了台14甲7.6公里路段,即清境國民賓館前,遊覽車先擦撞國民賓館圍牆,接著再撞路樹。
遊覽車撞路樹後,63歲周姓領隊因車門受損彈出車外,卡在車底,身受重傷引發創傷性休克死亡。而車上乘客還有4人重傷、19人輕傷,事後,賴姓遊覽車駕駛被南投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賴男有期徒刑6個月,但法官認為,賴男與所屬公司已與死者家屬和重傷者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也同意由公司按月從薪水中扣除他該負擔的理賠金150萬元,且坦承錯誤,應無再犯之,可暫不執行其刑,故判緩刑2年。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台14甲線從武嶺下山到清境路段,整段路都是下坡,有經驗的大客車駕駛都知道,大客車的煞車系統,是全氣壓煞車系統,下坡路段必須改用低速檔,藉由降檔制動引擎煞車以降速,但賴姓駕駛仍用高速檔,並連續踩煞車,導致空氣壓力儲存桶氣壓不足,加上煞車鼓過熱而導致煞車完全失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