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她月經來潮還硬上 男子否認不起訴
桃園市A女指控陳姓男子涉嫌從去年10月到年底,與她發生2次性關係,當時她未滿16歲,陳男坦承今年曾與A女發生過一次性關係,但因A女是「元旦寶寶」,他確認她已滿16歲,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已予陳男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不起訴處分。
A女說,她與陳男(24歲)於去年10月中旬,透過網路交友程式結識,之後2人相約聚餐,餐後陳男將她帶回租屋處,不顧她月經來潮與推拒,對她強制性交得逞。
1個多月後,兩人再度相約見面,A女說,陳男又對她強制性交,因她覺得「已經都發生了」,就未曾對朋友說起。
陳男到案時,坦承曾於今年年初與A女發生性關係,因兩人聊天時,他早已知道對方的生日是元旦,並於今年1月1日就滿16歲,他才與對方發生性關係。
檢方說,陳男在A女滿16歲後,與她合意性交,並未違法。而A女指控陳男在她未滿16歲前,2度對她強制性交,除了A女的供述外,並沒有其他積極證據,難以認定陳男涉嫌妨害性自主,今天偵結,已予陳男不起訴處分。
